根据各课题立项机构关于课题开结题的要求,科研处将组织对我院如下立项课题在10-11月份期间组织课题开题评审与结题鉴定工作,请各课题组负责人收悉通知,尽快完成、完善相关材料。
一、课题结项(19项)
1. 2015年校级立项课题第一批未结题项目9项;
2. 2015年省联院立项课题3项;
3. 2015年省职教学会立项课题1项(另2项课题申请延期);
4. 2015年及以前市职教学会立项课题6项;
二、课题开题(3项)
1. 2016年省高教学会立项课题1项;
2. 2016年省教科院教改立项课题2项;
三、关于课题开题评审及结题鉴定费用的调整说明
为强化科研课题主持人的主体地位,规范课题经费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从2016年10月起,科研开、结题相关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1. 凡立项机构明确要求确须对立项课题开展开题、中检及结题的项目,由课题主持人根据课题的专业方向及对评审鉴定专家的要求,自主在校内外遴选专家,并按要求将专家名单等信息(见附件1)报送至科研处审核。
2. 专家评审鉴定费用由课题主持人预先垫支发放,专家签字领款的原始记录表作为课题经费的报销凭证(见附件2),依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均见校园网-学术研究-管理政策)的要求履行报销手续。
科研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