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谨遵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和教师党员推荐,各基层团支部投票推优,金融学院团总支审核,现将发展对象推优结果公示如下:
凡是对以上推优名单有意见或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金融学院团总支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
金融学院团总支
2023年10月10日
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谨遵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和教师党员推荐,各基层团支部投票推优,金融学院团总支审核,现将发展对象推优结果公示如下:
凡是对以上推优名单有意见或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金融学院团总支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
金融学院团总支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