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发展对象名单的公示-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285

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谨遵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和教师党员推荐,各基层团支部投票推优,金融学院团总支审核,现将发展对象推优结果公示如下:

  

凡是对以上推优名单有意见或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金融学院团总支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

 

                           金融学院团总支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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