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院〔2017〕49号 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与南京审计大学“3 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作者:发布时间:2019-04-09 浏览次数:3432







苏财会院〔201749


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与南京审计大学“3 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与南京审计大学“3 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实施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并经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与南京审计大学“3 2”

段培养试点项目实施办法

2. 南京审计大学“3 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转段

升学考核实施办法》(南审校发〔20171号)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79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791日印发

附件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与南京审计大学

3 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实施办法


3 2”财务管理专业作为分段培养本科人才的试点项目,系我校与南京审计大学首次联合举办。为保证“3 2”合作项目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知名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文件精神,参照《南京审计大学“3 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转段升学考核实施办法》(南审校发〔20171号),现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3 2”分段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3 2”分段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人才培养中的问题。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梅英

副组长:张克勤 左文兵

成 员:李春萍 王光法 周华良 白 桦 李支元 焦建平 陈尚金 贺从良 杨 柳 马 成 张 洛 光琳 陈兆利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二、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

3 2”分段培养项目日常教学及学生管理由所在系部负责,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所在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领导小组每2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一般性的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解决。

三、师资配备

3 2”分段培养项目班级的班主任和辅导员由所在系部选派,任课教师由课程归属系部选派,必要时可在全校范围内选派。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该项目的师资配备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任课教师

1、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及业务水平高。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师生评价高,教学效果好。

(二)班主任

1、相关专业理论功底深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原则上有5年以上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能严格要求和管理学生,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

(三)辅导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3、指定专门辅导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四、考核激励机制

1、“3 2”分段培养项目班级所涉及的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工作量按照现有工作量标准的1.3倍计算。

2. “3 2”分段培养项目班级学生的学期统考课程合格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及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

五、其他说明

1、“3 2”分段培养项目转段升学考核具体要求见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3 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转段升学考核实施办法》(南审校发〔20171号)。

2.本办法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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