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院〔2018〕110号
关于印发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及遴选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及遴选计算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 1. 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及遴选计算办法
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29日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
附件1
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及遴选计算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财会院〔2016〕71号)的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8级学生转专业具体工作流程及遴选计算办法。
一、转专业原则意见
(一)全日制普通专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第一学年的上学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
1.对拟转入专业确有一定的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并能提供与转入专业相关专长佐证材料;
2.所有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以上;
3.复学或因其它原因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若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转入相近的专业学习。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2.跨录取批次申请者(如对口单招、提前单招、统招、注册入学等批次之间不可互转);
3.文、理、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申请者;
4.属于学校“自主单独招生”或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5.与外方有协议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6.有考试旷考、作弊行为者;
7.在学期间因各种原因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根据各系教学资源情况,2018级学生转入和转出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接收计划人数 | 转出计划人数 |
1 | 会计 | 4 | 不限制 |
2 | 财务管理 | 5 | 不限制 |
3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5 | 1 |
4 | 金融管理 | 5 | 2 |
5 | 电子商务 | 4 | 1 |
6 | 软件技术 | 4 | 1 |
7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4 | 1 |
8 | 物流管理 | 4 | 1 |
9 | 市场营销 | 4 | 1 |
10 | 连锁经营管理 | 不限制 | 1 |
11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不限制 | 1 |
12 | 税务 | 不限制 | 1 |
13 | 社会工作 | 不限制 | 1 |
(二)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12月29日至1月4日期间根据可转专业计划向所在系提交转专业申请(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填写《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三)各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初审,在1月8日前将其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统一报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常设机构在教务处)。
(四)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1月10日前对各系上报的全校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予以公示,同意其参加1月15日转专业考试。
三、转专业遴选计算办法
(一)对不限制转入专业,学生提出转入申请并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可免转入考试。对限制转入专业,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
1.符合各系初审条件且第一学期各科总评成绩均分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的学生,可参加限制转入专业选拔考试,对综合素质高,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班级排名可适当降低。转出系统计拟转专业学生必修课成绩,计算平均分。
2.申请转入会计、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这三个限制转入专业的学生,需参加《会计基础》课程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方可予以认定。将第一学期各科总评成绩均分乘以50%加上专业考试成绩乘以50%,两者之和为该生最终综合成绩。所有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照专业转入接收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人数录取。
(二)学生通过转专业考试后,按照遴选计算办法择优录取,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公布一周后,将确认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教务处出具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完学籍异动相关手续,于第一学年的下学期开学转入新专业班级。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三)已转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修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由转入的系审核并确认取得的学分,教务处审定。未修读的课程由转入系安排相应的学习计划,学生自行补修。
附件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
手机 | 班级 | ||||
现所在系、专业、班级 | |||||
申请转入系、专业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转出系 意见 | 系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学工处 意见 | 学工处处长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意见 | 教务处处长: 年 月 日 | ||||
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校转专业领导小组主任: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分管教学校长: 年 月 日 |
注:1.此表务必用蓝黑墨水填写
2.申请表要附相关的佐证材料(获奖证明、成绩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