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昂,学号:211530114,商学院21营销3(3 3)学生,辅导员通过电话联系,该生及其家人多次表示不再返校上课,要退学,但一直未来办理退学手续。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
公示期:自本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商学院学生办
联系电话:0518-85899922
联系地点:学思楼b509
沈志昂,学号:211530114,商学院21营销3(3 3)学生,辅导员通过电话联系,该生及其家人多次表示不再返校上课,要退学,但一直未来办理退学手续。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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