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和《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苏财会院〔2021〕52号)、苏财会院学〔2024〕11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库及助学金名单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学院有关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在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库中增加相关学生,现将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新增人员学号公式如下:
231270130 | 211300310 | 231080205 |
231080245 | 231280105 | 221300105 |
22145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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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