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园卡办理规定(试行)
1、新调入的教职工,凭组织人事处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校一卡通中心办理校园卡。
2、新生应集体办理校园卡。后入学新生须填写申请表经学工处签字盖章后至校一卡通中心办理校园卡。
3、办理临时卡人员,应先到学校主管部门或提供服务的相关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校长签字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电子照片,经校一卡通中心确认后,即可办理临时卡。
4、办理本人办公室门卡,由本人持校园卡至一卡通中心办理。
5、一般情况下不办理本部门多门卡。如有特殊情况,凭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申请单及校园卡至一卡通中心办理。
6、办理公共会议室门卡,凭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分管校长签字的申请单及校园卡至一卡通中心办理。
7、办理公寓楼通卡或楼层卡,凭学工处签字盖章、分管校长签字的申请单至一卡通中心办理。
8、校园卡遗失后应及时通过圈存机、校园卡网站、校一卡通中心进行挂失。挂失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负责。如重新找到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校一卡通中心办理解挂。挂失期间可申请办理临时卡。临时卡不挂失。
9、正式卡挂失三天后可持有效证件到校一卡通中心支付相应费用补办新卡。
10、校园一卡通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一经发现,一卡通中心有权没收或注销。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