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院〔2022〕70号
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13日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教师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进一步规范学校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以下简称“实践锻炼”)应以建设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目标,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促进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
二、面向对象
学校在职专、兼职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锻炼。
1.专业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必须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等实际需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原则上鼓励教师就近到大中型企业和相应行业以及与学校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等专业对口单位参加实践锻炼。具体实践锻炼活动内容包括:赴行业企业锻炼观摩调研、接受培训,在行业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或参与技术研发、工艺流程改进、设备改造、专利申报等。
2.公共课教师。鼓励公共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以及授课班级专业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参加实践锻炼。活动内容包括:赴行业企业观摩学习、接受培训,担任具体岗位的经营管理、文案工作,或参与文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等。
3.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可参照专业教师、公共课教师的要求开展实践锻炼;担任教师实践锻炼活动管理、检查工作的兼职教师,其专项管理、检查工作视同参与实践锻炼,但须提交有关检查的记录和年度工作报告。
4.年满55周岁的专兼职教师,因身体原因,经个人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同意,可以不参加企业实践锻炼。
三、实践形式
1.教师实践锻炼分学校(含二级学院)安排和教师自主联系两种形式。教师自主联系的实践锻炼,一般在寒暑假进行。学校(含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现状,制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安排教师开展实践锻炼,其中各学院自主安排的实践锻炼项目须报教务处备案后予以实施,同时各教学单位应按要求做好检查、鉴定等工作。
2.国家级培训计划、省级培训计划及其他培训计划等教师实践锻炼项目,按照相关通知文件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
3.通过校赛选拔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比赛的教学团队成员,或指导学生参加一类专业技能竞赛项目以及参加一类教师技能竞赛项目的教师,视为完成年度实践锻炼任务。
四、组织实施
1.提出申请
各学院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研究拟定安排实践锻炼教师,并组织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在“企业锻炼”模块提出申请,填制有关表单,提交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在“教师下企业记录”模块审核教师提出的锻炼申请。申请通过后,各学院应及时帮助教师进一步明确实践锻炼任务和应取得的成果,并作为教师实践锻炼考核的主要依据。
3.实践锻炼
参加实践的教师按照要求进行实践锻炼。实践锻炼过程中应在教务系统“企业锻炼”模块按要求打卡,并且每累计10个实践工作日,须在线完成一次实践心得撰写,字数不少于1000字。未经系统申请审核通过的实践锻炼项目,或未执行打卡签到的实践经历,原则上不予认定。
4.学院初定
按照实践申请期限,完成的实践锻炼项目,各学院应按要求登录教务系统“教师下企业记录”模块,对该批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项目进行初步认定。
5.实践鉴定
实践教师填制《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鉴定考核表》经由有关单位考核认定盖章后,扫描并上传教务系统,同时可以上传在实践过程中完成的成果等有关佐证材料,完成该轮次实践锻炼系统填报工作。
五、管理考核
1.各学院应选择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和高新技术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订合作协议。有条件的要在企业建立教师企业流动站,为教师创造实践锻炼机会。对于个人联系的企业,各学院要主动与企业进一步落实以保证实践质量,纳入学院统一管理。
2.教师实践锻炼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企业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行业企业的管理。因个人原因造成实践单位损失的,由教师本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实践锻炼的教师应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做好自身人身安全的保护,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与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联系。
4.教务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对教师实践锻炼活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查访、组织实践总结汇报等方式进行检查,以确保锻炼效果和锻炼任务的完成。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检查时需填写《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检查记录表》。
5.因各种原因需要改变锻炼计划、单位、时间者,必须向教学单位在线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政策待遇
1.学校年终对教师及各教学单位本年度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个人及教学单位给予表彰。
2.教师实践锻炼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实践锻炼经历纳入到教师岗位任务,并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年终考核、岗位定级、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奖惩等方面的重要指标依据。教师实践锻炼期间,帮助行业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取得专利或重大科研成果,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形成行业企业和学校积极社会影响的,由教师申报、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进行奖励。
本办法自2022年6月20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的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鉴定考核表
2.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检查记录表
附件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鉴定考核表
姓名 | | 性别 | | 所在学院 | |
锻炼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实践单位名称 | |
岗位及职务名称 | |
单位部门负责人 及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联系方式 | |
一、教师实践锻炼总结(请对照申请及学院赋予的任务进行总结,不少于2000字) |
二、单位相关岗位对人才知识、技能、素养等方面的需求情况 |
三、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可行性探讨 |
经费使用 情况 | |
实践单位 鉴定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 鉴定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鉴定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检查记录表
教师姓名 | | 所在学院 | |
实践单位 | | 实践岗位 | |
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检查方式 | £实地走访 £电话查访 £集中汇报 £其他 |
检查人员 | |
检查记录 | 1.教师到岗情况: £在岗 £不在岗 2.教师实践打卡情况: £正常打卡 £未打卡 3.教师实践锻炼内容 4.教师实践锻炼效果 检查人签字: 所在学院盖章: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印发 |